專欄文章 - 「北部都會區」解決房屋問題?
2021年11月29日

 「北部都會區」解決房屋問題?

 
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,提到會全力支持建設「北部都會區」、推動填海計劃、研究興建白石角東鐵站等,以增加未來的房屋供應數量。
 
當中以「北部都會區」的發展潛力最令人引頸以待,雖然構建需時20年,但預計可帶來達92萬個住宅單位,容納250萬人口。都會區主要包括元朗地區和北區,涵蓋天水圍、元朗、粉嶺及上水等已成熟發展的新市鎮及其鄰近鄉郊地區,並有六個處於不同規劃及建設階段的新發展區和發展樞紐,包括古洞北/粉嶺北、洪水橋/廈村、元朗南、新田/落馬洲、文錦渡和新界北新市鎮,佔地面積合共約300平方公里,佔近30%的香港土地面積,差不多等同於重新規劃整個新界北區,同時把正在規劃的北環線向北伸延,經落馬洲河套地區的港深創新及科技園連接深圳的新皇崗口岸。
 
人均居住面積與生活質素
 
坦白說,房屋供應增加不代表能改善市民的生活質素,人均居住面積、附近環境配套等亦是影響因素。據政府統計處2016中期人口統計結果,香港家庭住戶的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約431平方呎,人均居所樓面面積中位數約161平方呎,僅比一個車位再大一點。大家試想像,即使日後有穩定房屋供應,但居住空間卻十分狹窄,何來生活品質可言?
 
所以在施政報告發表後兩日,發展局及規劃署亦發表了《香港2030+:跨越2030年的規劃遠景與策略》,而增加人均居住面積成為傳媒廣泛報導的重點。報告內列明,目標將人均居住面積提升到215至237呎,較現時的161呎,增加30%以上,亦考慮新發展區公營房屋單位面積標準增10%至20%,及在政府賣地或重建項目內加入單位面積最少200至210呎的要求,從而改善市民的居住品質。
 
關於居住面積,筆者建議若私人發展商能夠把單位面積定為 210平方呎以上,便可額外獲得總樓面面積的10%用作園林設施、配套等用途,利誘發展商扮演更積極角色,屆時與政府提出的政策雙軌進行,加快整體進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