促解決本港樓宇滲水問題
2024年4月29日

近日本港天氣潮濕多雨,不少大廈天台、牆壁,以及室內天花均現滲水問題,部分樓宇更有石屎剝落、發霉等現象,惡劣情況令人憂慮。根據食環署最新資料顯示,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」(簡稱:滲水辦)去年接獲逾4.5萬宗滲水個案,當中大多與樓宇日久失修或結構性問題有關,惟處理時間動輒數年,加上維修工程往往需要挪用大量金錢、人力,致令不少業主卻步,繼而推卸責任。

事實上,每位業主和樓宇佔有人均有責任妥善管理和保養樓宇,一旦發現樓宇出現滲水情況,他們都應遵從管業處指示自行勘察,調查滲水源頭是否與自己單位有關,以便及早對症下藥;否則一旦問題持續惡化,不但會滋生蚊蟲、霉菌,影響環境衛生;更有機會破壞入牆電線及插座,構成火災危機;更甚者,長期漏水亦會鏽蝕外牆鋼筋導致混凝土剝落,直接威脅住戶安危。因此,業主應盡早解決滲漏問題,避免日後造成影響整體樓宇結構等嚴重後果。

大廈公契要求 建決滲水問題

根據屋宇署過往紀錄,常見滲水主因與「上層單位地台排水管破損」、「防水設施損毀」,以及「供水喉管滲漏」三方面有關,故一旦懷疑樓宇出現滲水情況,業主可循有關方向勘測,並清楚記錄滲水位置、出現時間(全日、間歇性,抑或雨後),當中水濕程度、氣味和顏色,以及觀察外牆渠管有否破損;待收集一切資料後,業主應盡快聯絡大廈管理公司或業主立案法團,商討維修安排。業主立案法團亦可視乎個別情況,委聘建築專業人士或法律顧問,按照大廈公契條文要求負責人徹底解決滲水問題,以及就有關損失提出索償。

本港滲水個案繁多,加上箇中原因複雜,若無滲水辦等專責團隊向涉事人士發出「妨擾事故通知」,相信要妥善解決滲水問題絕非易事;曾有公屋住戶揚言飽受毗鄰「冷凝水」困擾超過四年,惟滲漏情況一直未有改善,只好申請調遷別居。其實上述個案只屬眾多樓宇滲水投訴中的滄海一栗,當局宜加快步伐調查本港滲水個案,透過簡化執法程序,提高整體工作效率;一經確定滲水源頭所在,當局就應立即採取行動,包括向涉事人士發出減除妨擾命令,規定他們於指明限期內必須處理問題,否則將被即時檢控。

滲水問題不單影響左鄰右舍,嚴重的更有機會影響樓宇安全,滲水辦應主動展開更多教育及宣傳工作,一眾業主一發現有滲水情況更應盡快處理,多管齊下方能避免有關情況加劇惡化。

香港工程裝飾商會會長
呂迪祈